某數學俱樂部有一種秘密的記賬方式當收入300元記為-240元當用去300元記為+360元 當他們收入100元時和用去100元時 該怎樣記? 寫寫規律 謝謝

某數學俱樂部有一種秘密的記賬方式當收入300元記為-240元當用去300元記為+360元 當他們收入100元時和用去100元時 該怎樣記? 寫寫規律 謝謝

300-(-240)=600元
雖然記錄的數據不同,但仍然用去300與收入300仍然相差600元
-300-(-240)=-60元
相當於把用去的錢數少減60元,而把收入的錢數加上60元,也就是說他們把60元作為用去與收入的分界點.
所以用去100元記作-40元,而收入100元記作+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