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亮原計畫騎車以12千米一小時的速度,由A地去B地,這樣便可在規定時間到達B地,但因故將原計畫出發時間推遲了20分鐘,只好以15千米一小時的速度前進,結果比規定時間早4分鐘到達B地,求A B兩地間的距離

小亮原計畫騎車以12千米一小時的速度,由A地去B地,這樣便可在規定時間到達B地,但因故將原計畫出發時間推遲了20分鐘,只好以15千米一小時的速度前進,結果比規定時間早4分鐘到達B地,求A B兩地間的距離


設a、b兩地距離為x,則有
x/12=x/15+(20-4)/60,得x=16(千米)



甲乙二人從a到b,甲出發3小時後乙出發,乙比甲早到1小時,aB兩地相距120km,甲是乙的2/3,
拿來的4
為什麼有4呢?有沒有算式方法


設乙的速度為X千米/小時,則甲的速度為2/3X千米/小時
120÷X+4=120÷2/3X
X=15
即乙的速度為15千米/小時
則甲的速度10千米/小時



AB兩地相距120km,甲乙兩車相對開出,四分之三小時相遇,甲乙兩車的速度比是5:3,相遇時甲比乙多行了多少
千米?


有一個條件是多餘的,即3/4小時相遇
甲比乙多行了120*(5-3)/(5+3)=30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