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積分基本定理中,連續=可積嗎?

微積分基本定理中,連續=可積嗎?


若函數f(x)在【a,b】上連續,則f(x)在【a,b】上可積
函數f(x)在【a,b】上連續是f(x)在【a,b】上可積的充分條件,但不是必要條件
所以
連續可以推出可積
可積不能推出連續
連續≠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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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用作差法、作商法、倒數比較法比較大小


比如說有兩個數a和b.
做差法:a-b與0比較,若大於0,則a大,小於0,則b大,等於0,等大
做商法:a/b與1比較,大於1則a大,小於1則b大,等於1則等大
倒數法:比如說a和b是分數,我賦個值,設a=1/9,b=1/8,這樣你比較好理解,然後你就可以取倒數,1/a與1/b比較就應該是9和8,但是要注意倒數大的原數小



為什麼說英美法的商法概念屬於實質商法的範疇?


英美法沒有民法與商法的嚴格區分,也沒有相對於民法典意義上的商法典,英美的商事法律規範有包括單行法律、判例、民間自治規章等等在內的廣泛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