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論證兩個自然數各個數位上數位之和一定大於等於兩個自然數之和的那個數位的各個數位之和?

如何論證兩個自然數各個數位上數位之和一定大於等於兩個自然數之和的那個數位的各個數位之和?


那個數學歸納法證明是有問題的!以他的證明:1+1=2兩數位之位數之和與各自然位數之和相等,成立.然後按照他的理論這兩者可證明永遠相等!其實非常簡單,若兩個自然數相加各個數位上的數字相加不產生進位時,一定是各個數…